教字〔2019〕41号
各学院: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2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2014、2015级过渡方案的要求,结合2015级学生申请素质学分的实际情况,经教务处、学生处、通识教育与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培养中心(以下简称“素培中心”)会商研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决定集中组织开展2015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预审核及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认定流程
(一)截至目前未达到2.0综合素质学分的2015级学生(具
体名单教务处另行发布)需依据《综合素质学分申请认定项目及分值对照表》(附件1,以下简称“对照表”)的有关认定范围及其加分标准,填写《2015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附相关佐证材料,打印后上交辅导员审核。
(二)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认定。重点审核学生申报素质学分有关条目及其加分标准与对照表的一致性、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计分值计算的准确性等;审核无误后按新版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系统的模版(系统中可下载)分类整理数据,并于5月20日前报送素培中心验证,并由素培中心负责导入系统,认定学分有效。
(三)素培中心将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汇总表于5月24日前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二、特别说明
(一)结合2015级学生实际情况,增设部分不在原办法认定范围但与学生综合素质有关的部分认定项目,具体范围见对照表F模块清单。
(二)按照办法中关于2014、2015级过渡方案的要求,各个综合素质模块合计总学分累计达2学分的,认定为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15级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工作,并关注2016级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进展情况。
(二)请素培中心配套出台关于综合素质学分预警具体实施细则,按学期或学年落实预警,确保学生能及时了解自身综合素质学分情况,并于7月1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实施细则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学院对学生申请的项目应依据对照表认定的范围及加分标准进行规范审核,避免出现人为作假、分值计算错误、重复申报等异常情况。
(四)由素培中心与学生处联合组织申报认定的培训工作,各学院要做好通知解读,并利用主题班会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申报过程的规范性指导。
联系人:李明(素培中心)
电话:0553-8795117
附件:1.《综合素质学分申请认定项目及分值对照表》
2.《2015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通识教育与
教务处 学生处 外国语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