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
                    
                    
                    
                    
2018-06-12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6级)
一、目的
基于学院对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总体要求,为激发学生对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实现对非课程类综合素质活动项目与成果的有效评价,规范综合素质学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机构与实施平台
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简称:“素培中心”)负责统筹全院范围内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素培中心通过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系统实施在线认定,同时通过设立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的素培中心办事窗口接受线下咨询和问题申诉。
三、综合素质学分总体设置
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为独立于课业学分之外单独设置的学分体系,由A、B、C、D、E五个模块构成,具体设置如下:
模块分类  | 模块名称  | 模块合格线 (上不封顶)  | 总体合格线  | 
A模块  | 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  | 1.0学分  | 2学分  | 
B模块  | 学术与行业讲座  | 0.5学分  | |
C模块  | 社会考试认证  | 0.5学分  | |
D模块  | 任职与贡献  | 不做最低要求  | |
E模块  | 知识产权成果  | 
学生原则上应在四年内按上述学分设置要求修满相应学分,素培中心将对届时未修满综合素质学分的学生提出预警,通知系部督促学生完成学分补修任务。
学生可在达到合格线之后,进一步争取更多学分。累计获得6个综合素质学分且毕业时各学科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综合素质与能力推荐信》。
四、综合素质学分各模块设置
(一) A模块设置: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
A1:以培养学生创新、创造、创业意识,锻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例如:机器人大赛、创业大赛、科技发明大赛、专利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
A1类活动项目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对照表  | |||||
级别  | 获奖者  | 复赛者  | 初赛者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院部级  | 1.0  | 0.5  | 0.3  | 0.2  | 0.1  | 
校级  | 1.5  | 1.0  | 0.5  | 0.3  | 0.2  | 
市级  | 2.0  | 1.5  | 1.0  | 0.8  | 0.5  | 
省级  | 2.5  | 2.0  | 1.5  | 1.2  | 1.0  | 
国家级  | 3.0  | 2.5  | 2.0  | 1.5  | 1.2  | 
A2:以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和培养基础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例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舞蹈大赛、厨艺大赛、寝室评比等。
A2类活动项目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对照表  | |||||
级别  | 获奖者  | 复赛者  | 初赛者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院部级  | 0.8  | 0.4  | 0.3  | 0.2  | 0.1  | 
校级  | 1.0  | 0.7  | 0.4  | 0.3  | 0.2  | 
市级  | 1.5  | 1.0  | 0.5  | 0.4  | 0.3  | 
省级  | 2.0  | 1.5  | 1.0  | 0.7  | 0.5  | 
国家级  | 2.5  | 2.0  | 1.5  | 1.2  | 1.0  | 
A3:由学生社团组织自行举办,经学院社联认定为品牌活动的项目。
A3类活动项目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对照表  | ||||
级别  | 获奖者  | 未获奖者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社团级  | 0.3  | 0.2  | 0.1  | 无  | 
上述项目若为逐级选拔的活动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上述分类举例中未尽事项,以素培中心的界定为准。
(二) B模块设置:学术与行业讲座
以开阔学生知识视野,发掘学术兴趣或体验产业、行业现状为目的的相关名校名师学术讲座、产业行业讲座。参加者可获得每场0.1学分。
(三) C模块设置:社会考试认证
C1: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包括所有国家和地方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类证书,含C2、C3未包括的计算机类和外语类专业证书。
C2:计算机能力等级考试指国家计算机能力水平考试和安徽省计算机能力水平考试,计算机类专业证书纳入C1模块认定。
C3:外语能力等级考试指英语专业水平考试(专四专八)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其他英语类与第二外语专业考试纳入C1模块认定。
C4:通用能力考试认证指如:普通话水平测试、驾驶证等相关证书。
各模块相应的认定标准如下:
模块分类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C1  | 职业资格考试认证  | 高级  | 1.5  | 
中级  | 1.0  | ||
初级  | 0.5  | ||
C2  | 计算机能力等级考试  | 国家一级到四级  | 一级0.3、二级0.7 三级1.0、四级1.5  | 
省级  | 一级0.2、二级0.4  | ||
C3  | 外语能力等级考试  | 英语专业水平  | 专四0.5、专八1.0  | 
大学英语考试  | 四级0.4、六级1.0  | ||
C4  | 通用能力考试认证  | --  | 0.5  | 
(四) D模块设置:任职与贡献
任职与贡献主要指学生在学院各级组织任职并参与组织各类活动与工作的贡献,以任职每满1年认定1次,相应的认定标准如下:
组织分类  | 组织 负责人  | 组织 副职  | 部门 负责人  | 部门 副职  | 普通 干事  | |
类别1  | 伙管会、楼管会、校卫队、国旗班、系学生会、志愿者  | 0.5  | 0.4  | 0.3  | 0.2  | 0.1  | 
类别2  | 素培中心、学生会、社联、自律会、青年通讯社、艺术团  | 0.6  | 0.5  | 0.4  | 0.3  | 0.2  | 
D模块所获得学分可冲抵A模块学分。
(五) E模块设置:知识产权成果
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研究课题等,相应的认定标准如下:
项目  | 等级和内容  | 第一作者  | 非第一作者  | |
学术论文  | 一类期刊  | 一类期刊:《科学引文索引》(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 新华文摘(全文) 二类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三类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四类期刊: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 5.0  | 2.5  | 
二类期刊  | 3.0  | 1.5  | ||
三类期刊  | 2.0  | 1.0  | ||
四类期刊  | 1.0  | 0.5  | ||
论著作品  | 出版著作  | 5.0  | ||
专著专利*  | 发明专利  | 2.0  | ||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 1.0  | |||
研究课题  | 国家级(部委)  | 5.0  | ||
省部级(含行业协会)  | 3.0  | |||
地市级及以下  | 1.5  | |||
注:
1.发明专利取前五名同学,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取前三名同学;
2. E模块所获得学分可冲抵A、B、C三个模块学分;
五、评定流程
(一) A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人员  | 流程事项  | 
1  | 主办方老师 (A3模块为社联指导老师)  | 填报项目认定申请,包括 项目名称、奖项设置等  | 
2  | 素培中心  | 依据制度确定该项目 各级奖项学分认定标准  | 
3  | 素培中心  | 发布该项目学分 认定的通知  | 
4  | 学生  | 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 
5  | 主办单位  | 初审  | 
6  | 素培中心  | 终审  | 
(二) B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人员  | 流程事项  | 
1  | 讲座主办部门  | 填报讲座认定申请,包括 讲座名称、主讲人信息  | 
2  | 素培中心  | 依据制度确定讲座学分认定标准  | 
3  | 素培中心  | 发布该讲座学分认定的通知  | 
4  | 参加讲座学生  | 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要求上传讲座心得(不少于200字)一份  | 
5  | 主办单位  | 初审  | 
6  | 素培中心  | 终审  | 
(三) C模块、D模块、E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人员  | 流程事项  | 
1  | 素培中心  | 发布某模块 学分认定的通知  | 
2  | 学生  | 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 
3  | 主办单位  | 初审  | 
4  | 素培中心  | 终审  | 
(四) 异议申诉流程:
学生到素培中心窗口填表登记→素培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反馈结果。
六、附则
新生入学时,各系部、班级要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本制度,帮助学生明确有关要求,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取得相应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
对违反校纪或在学分认证中弄虚作假的学生,素培中心将取消其该生全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对在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学院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2016级新生开始完全执行,2012、2013级不执行本办法,2014、2015级执行过渡方案(见补充方案)。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
            